-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规格】1g
- 【生产厂家】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414
补充说明
【成 分】头孢唑林钠。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适 应 症】头孢唑啉钠适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如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等引起的感染。尿道感染:肾盂炎、膀胱炎。胆道感染:胆管炎、胆囊炎。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妇产科感染:子宫感染、盆腔和乳房脓肿。耳鼻喉科感染:中耳炎、乳窦炎、咽炎、窦炎。外伤、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严重感染和败血症。
【用法用量】1.常用量:成人1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20-40毫克/日。一日分两次用,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2.中等感染:成人1.5-3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50毫克/日。一日分三次用。3.严重感染:成人5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100毫克/日。一日分二到四次用。
【不良反应】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
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
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
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禁 忌】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贮 藏】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414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60000065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英文名称 Cefazolin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规格 按C14H14N8O4S3计算1.0g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6-07
编号 粤20110306
企业名称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金乐
企业负责人 蔡金乐
企业类型 港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分类码 HabZbS
生产范围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片剂、硬胶囊剂(均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口服溶液剂,合剂,软膏剂、乳膏剂(均含激素类),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滴眼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干混悬剂(青霉素类),冻干粉针剂(含青霉素类),无菌原料药(哌拉西林钠、氨苄西林钠、头孢唑林钠、他唑巴坦钠),凝胶剂,小容量注射剂(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7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50/50))。*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7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东省
生产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片剂、硬胶囊剂(均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口服溶液剂,合剂,软膏剂、乳膏剂(均含激素类),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滴眼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干混悬剂(青霉素类),冻干粉针剂(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