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成 份】 紫杉醇
【性 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适 应 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5、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6、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7、脱发:发生率为80%。8、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禁 忌】 对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过敏者。禁用于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MM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紫杉醇在动物实验中证实影响胚胎生长,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治疗期不宜怀孕。
【注意事项】 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采用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
【贮 藏】 遮光,密闭25℃以下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96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0800005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名称 Pacli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珠海路99号
规格 5ml:30mg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5-12-30
编号 黑20110013
企业名称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会成
企业负责人 李会成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80号423、425室
分类码 HabSb
生产范围 生物产品(重组人干扰素a-2b软膏、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a-2b、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原料药(胸腺五肽、前列地尔、胸腺al)、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乳膏剂、冻干粉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抗肿瘤类)、软膏剂、乳膏剂、生物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2b软膏)*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小八站街12号*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珠海路99号*
adm0009于2012041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