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 【规格】0.5g
- 【生产厂家】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403
补充说明
【成 分】为头霉素衍生物,由半合成法制取,其作用性质与第三代头孢菌素相近,制成品为七水合物。
【性 状】常用其钠盐,为白色或微黄白色结晶性粉末,溶于水,5%水溶液的pH为4.5~6.0。
【适 应 症】注射用头孢米诺钠用于扁桃体、呼吸道、泌尿道、胆道、腹腔、子宫等部位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用量用法】注射用头孢米诺钠静注或静滴:成人每次1克,1日2次。儿童1次每千克体重20毫克,1日3~4次。败血症时,成人1日可用到6克,分3~4次给予。本品静注,每1克药物用20毫升注射用水,5%~10%葡萄糖液或等渗盐水溶解。滴注时,每1克药物溶于输液100-200毫升中,滴注1~2小时。
【注意事项】1.偶可致过敏、休克,故对青霉素、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应慎用。2.可致肾损害,如血肌酐、血尿素氮值上升,少尿、蛋白尿等。3.可致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的减少。4.肝酶升高,血胆红素升高及黄疸等也可发生。5.消化道反应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菌群失常而致维生素缺乏和二重感染等也可发生。6.其他参见头孢美唑。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40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793000599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英文名称 Cefminox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
规格 0.5g(以C16H21N7O7S3计)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08
编号 琼20100027
企业名称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灵刚
企业负责人 陶灵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
分类码 Hab
生产范围 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无菌原料药(炎琥宁、氨曲南),原料药(拉氧头孢钠、硫普罗宁、葡萄糖酸依诺沙星、盐酸艾司洛尔、二氯醋酸二异丙胺、葡萄糖酸钠、盐酸纳络酮、尼麦角林、盐酸拉贝洛尔、氟马西尼、维库溴铵、帕米膦酸二钠、甲磺酸左氧氟沙星、三磷酸胞苷二钠、氯膦酸二钠)*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无菌原料药(盐酸甲氯芬酯)*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3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海南省
生产地址 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海口金盘工业开发区美国工业村第3—6号厂房*
adm0008于2012-2-27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