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规格】0.5g
- 【生产厂家】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718
补充说明
【成 分】头孢唑林钠。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适 应 症】头孢唑啉钠适用于治疗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如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等引起的感染。尿道感染:肾盂炎、膀胱炎。胆道感染:胆管炎、胆囊炎。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妇产科感染:子宫感染、盆腔和乳房脓肿。耳鼻喉科感染:中耳炎、乳窦炎、咽炎、窦炎。外伤、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严重感染和败血症。
【用法用量】1.常用量:成人1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20-40毫克/日。一日分两次用,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2.中等感染:成人1.5-3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50毫克/日。一日分三次用。3.严重感染:成人5克/日;儿童每公斤体重100毫克/日。一日分二到四次用。
【不良反应】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
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
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
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
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禁 忌】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贮 藏】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71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796000218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英文名称 Cefazolin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
生产单位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规格 按C14H14N8O4S3计算0.5g
剂型 注射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8-17
编号 沪20110077
分类码 HabFC
备注
省市 上海市
企业名称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 健
企业负责人 汤德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生产范围 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药)、无菌原料药(头孢唑林钠、头孢呋辛钠、头孢拉定/L-精氨酸、苯妥英钠、苯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钠、盐酸吡硫醇、盐酸甲氯芬酯、盐酸普鲁卡因、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呋喃硫胺、盐酸吡多胺、果糖二磷酸钠、磷霉素钠、二巯丁二钠、异烟肼、灭菌枸橼酸钠、维生素C、乙胺硫脲、放线菌素D、福莫司汀、盐酸头孢甲肟、头孢替唑钠、头孢替坦二钠)、原料药(盐酸洛哌丁胺、盐酸吡硫醇、盐酸贝那普利、盐酸舍曲林、单硝酸异山梨酯、水杨酸镁、二巯丁二酸、磷霉素钙、更昔洛韦、利福昔明、盐酸苯海拉明、多西他赛、盐酸吉西他滨、法罗培南钠、巴洛沙星)、药用辅料(无水枸橼酸[供注射用]、无水碳酸钠[供注射用]、蔗糖[供注射用])、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注射用苯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钠、注射用异戊巴比妥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3-29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